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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基坑工程位于鼓楼区广州路 35 号,基坑周长约 246m,面积 44174㎡。本工程 ±0.00 相当于绝对标高 + 10.750m,场地自然地面整平至绝对标高 10.35m~11.75m(相对标高 - 0.40m~+1.00m),地下室为地下四层,坑底标高 - 22.45m、-21.85m、-21.45m,基坑挖深 21.05m~23.45m。因周边环境复杂、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较差且开挖深度大,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一级,支护设计使用期限为两年,采用全逆作法施工(地上地下同时施工),地上结构为钢结构,B0 层梁为钢骨混凝土梁,并以 1000mm 厚 “两墙合一” 地下连续墙作为围护体,兼具基坑挡土止水与永久地下室结构外墙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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